重要通知!2016年亳州小学、初中招生新政出炉,家长必看!
| 招商动态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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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亳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四大原则
1.坚持以县区为主、分级管理、市级统筹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联动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3.坚持“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居住证)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下同)户籍(居住证)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居住证)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
